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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解密的事项可以对全社会公开对吗
释义
    国家秘密解密后有的可以公开,有的需要作为工作秘密等内部事项管理。为提高工作效率,解密后是否作为工作秘密、能否公开等一并纳入解密审核过程,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就相关情况进行通知。对于国家秘密事项已解密,但符合工作秘密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作秘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公开。
    对解密后可以公开的,机关、单位可以通过正式公布等方式予以公开,或者通过书面通知告知相关机关、单位和人员。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秘密事件分以下几个等级:
    (1)绝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30年。
    (2)机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20年。
    (3)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10年。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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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