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以下区别: (一)使用范围不同 专用发票一般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从事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而普通发票 则可以用于所有纳税人的所有经营活动,当然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二)作用不同 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 (三)票面反映内容不同 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和税额等。 (四)联次不同 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 根据《票据法》 第十九条汇票的定义和种类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二十二条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及其效力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