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车辆损失、人身伤亡等。但对于精神损失,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因此,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范围,并且精神损失符合条款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赔偿精神损失,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进行判定,并且精神损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