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办门特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医保办门特怎么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办理手续: 1、到医保定点医院大厅窗口领门特登记表; 2、到相应科室就医、检查、化验。(例:糖尿病到糖尿病门诊,持近一个月内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三个月内的糖化血红蛋白等;偏瘫到脑系科门诊或急诊,持近半年内的CT或核磁报告,肌力低于三级;癌症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术后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报告复印件); 3、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4、患者携带填完的门特登记表及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及病历到大厅九号窗口办理门特登记。医保科网上登记三天后方可使用,挂号时患者应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挂相应疾病的门特号就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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