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化工厂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如下:1、目的:为了加强无吸烟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值班人员负责监督检查;2.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3、管理规定:3.1严禁携带火种、香烟进入生产厂区,违者按吸烟论处,(维修、施工人员办理了动火证者除外)。3.2厂区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在生产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罚该岗位人员和现场人员每人200元(包括岗位负责人),若能检举出吸烟者,只罚吸烟者300元。3.3外来人员及临时性在厂区内工作的人员,同样遵守本管理制度,现场员工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吸烟动火等,否则等额处罚。3.4凡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把香烟、火种存放到传达室保卫人员处,走时带走。3.5机动车进入生产区、重点部位必须戴有标准的防火帽,违者罚司机100元,门卫、值班人员50元。3.6进入厂区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按规定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由责任者全负,并交司法部门处理。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