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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在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什么
释义
    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一、成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什么文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以下这些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2、条件不同。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3、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
    母公司于被控股子公司之间在法律上形式上彼此法人人格独立,并以资本的结合为基础而采用董事兼任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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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3: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