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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主观要件
释义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而故意非法予以剥夺。如果没有故意,只是在客观上造成了剥夺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的结果,则不构成本罪。
    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千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保持自己风俗习惯和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少数民族改变其风俗习惯或者干涉、破坏其自愿改革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拘禁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三、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什么?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主观方面是故意,这都与本罪不同。本罪一般是利用迷信愚弄他人自杀、接受怪异的生活方式、迷信的治疗方法等而导致死亡。如果利用迷信,或者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唆使信徒杀害其他信徒或者其他人的,或者故意地引起他人自杀的意图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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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