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业登记证办理需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四张两寸彩照。 2、填写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3、另外根据身份不同,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 4、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8、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湖南省就业失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在常住的稳定就业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申领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