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氮气在轧钢厂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于设备吹扫、置换、氮封、气缸、氮封、污泥搅拌和装轴承等,对防止事故和控制事故有贡要作用;但氮气本身又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使用中若管理不善,极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事故。为了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