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老师拿毕业证威胁学生是犯法的,毕业证书是证明学生已按国家要求完成学业,并经过考试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准予毕业的证明文件,老师没有权扣留。 学生老师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老师私下扣留当事人毕业证,并威胁金钱或者其他交易的,当事人也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客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学生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抵触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或者处理申诉、投诉过程中,发现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本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或者学校自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