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个字被罚60万!10句话教你地产广告怎么发、为何罚! |
释义 | 转自: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 最近律师被各路后台粉丝留言反映 说被各种地产广告刷屏? 类似酱的 “中国空前 深圳绝版” “6平米精装极小户” 然而,小伙伴们造吗 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 调!查!取!证! 这两句广告均为违法广告! 违法广告三典例 一、侨x尚寓 “6平米精装极小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没有标明是建筑还是套内面积。 “中国空前 深圳绝版” 违反《广告法》第四条,使用无法验证的调查结果作为证明材料,发布虚假广告。 2016年10月1日,南山局对广告发布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600000元! 二、鸿x鸿x华庭 房地产商以 “36班公立小学” “深圳市目前最大水缸” “景观媲美千岛湖” “升值潜力无限” 等广告语作为楼盘销售的卖点,向广大购楼者进行宣传和推介。 经查,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广告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等规定。2016年6月2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对广告发布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10000元。 三、儒x城立方 儒x城立方营销中心发布含有“坂银大道即将开通,届时约10分钟到达福田、罗湖中心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该广告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6月10日,龙岗局对广告发布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3000元。 小伙伴看到辣么多法律法规 是不是略乱略懵?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表担心! 市监老司机10招教你 合法地产广告 到!底!怎!么!发! 听好了 房地产广告发布十禁忌 1、房地产广告禁止发布的内容: (一)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等; (二)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禁止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五)禁止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六)禁止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七)禁止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八)禁止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九)禁止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十)禁止宣传地王、楼王。 是不是好多都似曾相识!! 2.房地产广告的内容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房源必须信息真实,面积清楚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二)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须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 (三)房地产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四)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真实、准确。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在广告中注明。 (五)涉及贷款服务的,应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注明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 (六)房屋价格应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送几个福利 送您几个“见血”广告案例分析 一看就秒懂的那种! 违法表现: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广告中“开学就读xx师大附校”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事项的承诺; 违法表现: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含有“地标前海第一门户”等虚假及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点击查看大图) 违法表现:违反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含有“成交抽宝马”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该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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