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幼儿上户口的时候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为了让新生儿能够顺利上户口,父母需要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前往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和审批表等文件。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还需要提供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法律分析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拓展延伸 申请婴幼儿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婴幼儿的出生证明;2.父母的身份证明;3.父母的婚姻证明(如有);4.户口迁移证明(如有)。申请时,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如现场核实无误,户口将会及时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申请婴幼儿户口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准备和办理。 结语 新生婴儿上户口需在出生一个月内前往当地派出所户证部办理,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同时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表,如超过一个月需提供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申请时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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