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婚假10天包括双休日。婚假一般为三天,上海根据其情况增加了七天婚假,若婚假与其他假期重合的,用人单位不会再另行补放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照常发放工资。婚假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权利。其中的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视路程远近,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法律客观: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