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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释义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
    3、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公积金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银行卡原件;
    4、结婚证原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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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