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释义 |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 3、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公积金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银行卡原件; 4、结婚证原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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