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主申请人55周岁以下,随行子女在21周岁以下,未婚且保持全日制在读 2.夫妻名下个人及家庭净资产不低于80万澳元 3.过去4个财年中其中2个财年,公司年营业额不低于50万澳元;夫妻名下持股比例不低于30%;如是上市公司则不低于10% 4.EOI打分不低于6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