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出境货物装卸完毕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进出境货物装卸完毕如何处理 进出我国境内的货物装卸完毕后,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六条进出境船舶、火车、航空器到达和驶离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期间更换地点以及装卸货物、物品时间,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事先通知海关。 第十七条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 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二、瞒报货物价格会怎么处理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关税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专门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应当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应当没收或者责令拆毁。 走私货物、物品无法没收时,应当追缴走私货物、物品的等值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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