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制公司减资程序 |
释义 | 认缴制公司减资程序认缴出资,不等于不再出资,只不过是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简单理解为公司的债权,依然是公司资产。公司注册资本是确定的,资本三原则依然有效执行。减资依然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流程: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登记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关于认缴制度的公司,在公司减资程序方面是按照一般的法定公司减资程序实施的,首先就会召开股东会议,由股东会议决定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还有股东的权益等等,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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