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旅行社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一)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二)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 (三)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四)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五)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旅游保险赔付程序: 1、取得有效凭证; 2、事故发生后,导游应协助地陪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分(支)社和当地保险公司,并在三天内向组团社递交书面报告; 3、进行事故核查; 4、保险金申请:被保险人身故时,由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被保险人残废,则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被保险人被确定残疾及程度后,填写保险金赔付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