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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三治融合是什么意思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部分,乡村治理的好坏不仅事关乡村的良性发展,还体现着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地方的实践探索表明在构建治理有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进程中,坚持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原则和以德治为特色,来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从传统单一管理向多元合作治理转变。“三治融合”的判断与架构,契合中国乡村治理的客观实际,有助于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找回乡村发展的自主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四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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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5: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