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大学转户口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本科生); 2、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4、配偶、子女随迁的,需符合投靠条件。 针对不少高校毕业生关心的年龄限制问题,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此次高校毕业生新落户政策的实施中,户口政策执行时间以年12月30日为准,在时间上不影响办理落户。 也就是说,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等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要在年12月30日前不超过上述年龄限制,就可按这一新政,前往拟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填写《在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表》(可在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近半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在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亲朋好友家搭户的提供其户口簿和户主同意书,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的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记者获悉,其他人群落户政策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之中。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政规〔〕33号)精神,市公安局研究起草了《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户口政策有关内容认定范围(征求意见稿)》,在武汉市公安局官网上全文发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年4月21日。以上是武汉大学转户口规定,请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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