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前调解是怎么回事?
释义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民事纠纷案件时,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和构建和谐社会,依据法定程序在立诉之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果通过调解程序能够达成共识的可以免于诉讼程序,也不用缴纳诉讼费用,如果双方当事人确实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才会立案审理,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进行开庭审理判决。诉前调解就是法院在对原告的起诉立案之前,认为双方纠纷的事实比较简单,或者调解更有利于案结事了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案件繁简分流的方式。一般适用于较为简单的家事案件、借贷案件等。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简单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诉讼中间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调解协议一旦双方签字,并经法院依法确认,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