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到什么部门办理? |
释义 | 迁户口到公安机关在派出所户籍管理科部门来进行办理。迁移户口,找所在公安派出所。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证,要带的资料: 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受理 公安派出所户籍员审核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办理的决定。 3、办结 派出所办结,现场打印《迁移证》,给予办证。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户口迁移的一些类型是什么?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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