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下批捕前可以看卷宗吗? |
释义 | 不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行使阅卷权的时间是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大多数案件,逮捕时间在审查起诉时间之前,逮捕后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但不一定就可以阅卷 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和家属看。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始终是看不到卷宗的,当然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均需要当庭举证质证,也就是说庭审时,当事人和家属可以听到或看到公诉人列举证据。 一、刑事案件侦查卷宗复印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二、委托人能否看案宗 (一)原则上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起有权阅卷,除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阅卷则需要经过检察院或者法院的许可,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要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才可阅卷。 (三)根据题主的描述,这种情况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了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不允许将复制的卷宗给委托人(一般是家属)看的,更不允许委托人复制,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家属在了解案情后作出迫害证人或者伪造证据之类的行为。 (四)实践中一般律师都会向委托人透露部分案情,一般的案件中也存在让委托人看案卷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委托人一般也不会提这样的要求,因为确实没必要,有问题直接问委托的律师就行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