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人要求商标保护怎么做 |
释义 | 1、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人,要求将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作为商标保护或者要求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自该商标在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商标局驳回该领土延伸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人,要求将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作为商标保护或者要求保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自该商标在国际局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商标局驳回该领土延伸申请。 一、商标领土延伸什么意思 国际商标注册在某个成员国内得到保护称为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如上所述,只有延伸申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被该成员国驳回,商标才能在该成员国受到保护。延伸的请求既可以在申请国际注册时提出,如在申请书上写明申请保护的国家名称,在该商标被批准国际注册时,国际局就会通知这些国家进行审查。延伸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后提出,国际局收到申请后就会要求有关国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审查决定。若在该期限内未被驳回,则该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就延伸到这些国家了。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在何时申请领土延伸,协定的成员国均要求提出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议定书的成员国则不要求这一点。 因此领土延伸可分二种: 一是在一项国际注册新申请时由申请人同时指出,也就是在填写申请表时,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 二是在国际注册后,注册人又希望得到另外一些成员国的保护,这时注册人可再次向商标局提出领土延伸申请(此种情况称为后期指定)。无论通过哪种领土延伸得到的保护,它的效力都与在该国直接办理商标申请的效力完全一样。 二、商标的构成有哪些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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