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襄阳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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