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交通法规,有禁止标志的肯定不能掉头,包括禁止掉头,禁止左转弯的标志标线,以及指示红灯。 2、不能在人行横道上掉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人行横道斑马线是不允许机动车掉头行驶的,在路口可掉头的情况下应该越过人行横道再进行掉头。 3、最左侧车道为直行线且没有左转车道标志时不能掉头。一般接近路口处,各车道内会画箭头引导机动车按行驶方向进行车道选择,而最左侧第一条车道如果只有直行箭头,此时即便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也是不能进行掉头的。 4、桥梁、坡道、急弯、隧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禁止掉头。 5、道路上的黄色虚实线和双虚线,虚线侧行驶车辆在不影响对向车道的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允许掉头行驶。实线侧车辆则不允许掉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