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走东西怎么写条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今取到总店物品,由于收据已失,特此收条为凭,物品本人已来取走。 此收条,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工厂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建筑企业临时工薪资申报个税
临时工工资企业是否要报个税
工厂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企业临时工工资需要缴纳个税吗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是怎么规定的
批捕后多久一审
侦查中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未批捕审查起诉多久
不批捕案件侦查期限是多久
网警查到网赌账号会怎么做
法院传票邮政一般是什么开头的
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到了怎么办
三轮车报废要什么手续
水淹等级3可以申请报废么
三轮车报废要什么手续?
三轮车报废要什么手续
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到了怎么办
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到了怎么办?
三轮车报废要什么手续
农用三轮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报废三轮车怎么销户
三轮车报废期到了不报废行么
三轮车报废要什么手续
“十四五”规划指出全面实施什么战略
总工程师
总工会
总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
总管
总和刑期
总合同
会典
会费
会合犯
会籍
会计
会计报表
会计档案保管
会计法
会计法规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关系
会计规程
会计核算纪律
会计机构
会计监督
会计科目
会计立法
会计年度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8/19 5: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