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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
    《证券法》法条链接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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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