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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发票重开规定
释义
    普通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具。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当月开错,则需将发票收回,并进行作废;
    2、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则需开具红字发票,再进行蓝字发票的开具,寄给购买方即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那么,普票的特征是什么?
    1、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或“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中央。
    2、普通发票的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在对光的情况下,肉眼能清晰地看到发票联水印纸上的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汉语拼音字母,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3、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字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安全防伪)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用紫外线灯照射呈现橘红色反应。
    普票作废可以重开吗?
    1.普通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重新开,;
    2.普通发票当月开错了都可以重开,只要将发票各联收集齐并加盖作废印章,同时在开票系统当中作废该发票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重新开发票了;
    3.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隔月作废,只要将原发票收回,再开一张红字发票就可以了,不用到税务局去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普通发票重开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 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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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