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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服刑结束是不是没事了?
释义
    法律分析:
    服刑人员服刑期满,案件就结束了。一般情况案件会随着服刑人员被抓捕、审判、宣判、结案、服刑、释放这个过程进行最终案件完结。出狱后即意味着接受了惩罚,重新做人。因此服刑结束后就意味着案件的了解。但相关的案卷会在个人档案中注明,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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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