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请问户口在天津北方人才,借户口页需要什么证件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公安部《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针对没有集体户首页的城市,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针对有集体户的城市,北京、山西等省份仍然存在集体户首页,集体户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所以,集体户口本首页可以去单位或者派出所去办理。要提供的材料在当事人所在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情况下,手续可以参照下面的办理,以就业入户为例: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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