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怎么落户南京 |
释义 | 法律分析:积分入户办理条件(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 1.40岁以下本科生(新增)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增) 3.技术、技能型人才(新增) 4.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 5.大学生村官并在南京工作 6.国内专家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在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7.海外人才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 8.博士后出站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9.留学归国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10.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11.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需要投靠父母落户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符合婚姻法规定并领取结婚登记证,被投靠人或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市民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屋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依法登记,或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已生效的情形,由现房屋所有权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制作《迁移户口告知书》,原户口登记人员可在15至30个工作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方便群众,对查找不到原户口登记人员下落的,通过“南京公安”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按照新政规定,告知期满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其户口将被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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