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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地人怎么落户南京
释义
    法律分析:积分入户办理条件(同时满足所有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
    1.40岁以下本科生(新增)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新增)
    3.技术、技能型人才(新增)
    4.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
    5.大学生村官并在南京工作
    6.国内专家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在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7.海外人才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
    8.博士后出站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9.留学归国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10.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11.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在南京就业或创业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需要投靠父母落户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夫妻投靠
    办理条件:符合婚姻法规定并领取结婚登记证,被投靠人或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市民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屋因买卖、赠与、继承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依法登记,或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已生效的情形,由现房屋所有权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制作《迁移户口告知书》,原户口登记人员可在15至30个工作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方便群众,对查找不到原户口登记人员下落的,通过“南京公安”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按照新政规定,告知期满未主动办理户口迁移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其户口将被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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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