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避免保险合同变更证明材料出现纠纷?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变更应当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应当及时告知保险人,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若变更前未与保险人协商一致,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保险合同变更将失效。此时,如果出现纠纷,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处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保险人与投保人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变更前应当达成书面协议,并及时告知保险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协商一致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方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和公序良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民事诉讼中的事实,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证明。 建议投保人在变更保险合同时,一定要与保险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同时,变更后及时告知保险人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若出现纠纷,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全面考虑,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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