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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决定。申请人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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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