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企业将支票交给银行办理委托入账手续,银行还没有办理。这样企业帐中是增加了银行存款,但是银行可能还未办理入账手续。开出支票指企业出票了,还没去银行提钱。 送存支票指持票人拿着支票去银行填写进账单。 进账单是拿支票提钱的前置流程。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