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联方交易取得存货当期的抵销处理 |
释义 |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关联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时,应按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确认销售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不确认为销售收益。购买方按所支付的价款,确认商品的入账价值。从企业集团角度来看,关联方交易取得存货属于内部物资调拨,既不会产生利润和资本公积,也不会增加商品的价值。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和未实现资本公积予以抵销,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资本公积”项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项目。 [例2]甲公司2001年生产的产品部分销售给子公司,所销售产品的账面价值为440万元,销售价格为616万元。甲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并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28万元(440×120%),产生的资本公积为88万元(616-528)。抵销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5280000 资本公积88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4400000 存货1760000 一、什么是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经股东会决议,公积金可以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发给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资本公积金是一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为资本金的公积金,也可说是一种准资本金,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其主要来源包括: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资本溢价和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资产;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即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超过原账面净值的部分;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金,在资本公积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资本公积金形成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净资产是资产减负债的差,当然也包括资本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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