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路口都是直行,需要遵循以下规则让行: 1、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如果存在信号灯,需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 2、遵守交通标志,如果存在交通标志,需要按照标志指示行驶; 3、遵守交通规则,按照右侧行驶原则,即靠右行驶; 4、遵循先来先行原则,先到达路口的车辆先行驶; 5、避让行人,如果有行人通过路口,需要停车等待行人通过,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遇到以下情况,也应该礼让行人: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时,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斑马线区域,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虽然未进入机动车所在车道,但是机动车未停车让行,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5、行人通过右转渠化岛斑马线时,车道上的机动车未停车让行,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无论何时何地,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权益,确保行车安全是每个驾驶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