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现实形式。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户口迁移。双方离婚后,户口要分成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双方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凭借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注销要迁移一方的户口。再把户口迁移证带到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的户籍处落户,还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