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禁止当事人用结婚证办理贷款手续,结婚证本身是不具有财产性质,也不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是能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补办的证件。如果需要贷款的,还应当具有其他财物作为担保才能够贷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