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外嫁女土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外嫁女是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外嫁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与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一、外嫁女可以享受哪些土地权利? 1、享有娘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利。 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但是如果在婆家没有获得新分配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其原来在娘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依然为外嫁女保留,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村集体更不得收回外嫁女的份额。 2、享有娘家老宅拆迁之后,拆迁款的分配的权利。 近年来城市化扩张,农村一些离城市比较近的区域,都可能面临着拆迁。很多的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了,但是户口仍然在娘家并未迁出,还是可以认定为村集体成员,并且拆迁的旧房屋是外嫁女和娘家人的共同财产,应当有外嫁女的一份。 3、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利。 在大多数的农村,外嫁女是分不到父母的遗产的,外嫁女出嫁之后,父母的遗产都会被哥哥弟弟分完,这样的现象,在农民看来是天经地义,对于外嫁女来说,也觉得无可厚非,父母的遗产分不到也不会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 二、什么条件下,“外嫁女”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呢? 1.“外嫁女”的户口在婚后仍然留在原村。确认是否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要因素是考究本人的户口是否在此村子里。 2.“外嫁女”与户口所在村存在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意味着“外嫁女”既需要承担对原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享有权利,取得应当的利益。 三、村委会拒绝给“外嫁女”分配征地补偿怎么办? 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都有权分得征地补偿。 外嫁女出嫁后户口已迁出的土地要被收回,户口未迁出的可以继续享有本村土地权益。外嫁后户口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妇女与男子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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