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辆车互换牌照流程 |
释义 | 车牌互换程序是:1、首先确认两辆车属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2、然后去当地交通管理局,进行违章处理,确保两辆车没有交通违章;3、携带车主身份证,两辆车的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前往当地交通管理局进行登记;4、最后当地交通管理局会对互换牌照的事宜进行处理。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以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等。 如果已经申请了不同车辆之间更换车牌,想再次更换过来,需要等时间满了1年之后,才能再次申请更换车辆,中途不得变更。车牌是对各车的编号,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车所属省、市、县,车管所根据车牌可以查到车的主人,而车牌号是标识车辆身份的号牌,车牌号对车的意义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 两辆车互换牌照的条件: 1、不同的车牌相互更换,车主必须是同一人,同一人包括姓名、身份证必须一致,同一人名下的不同车牌相互更换。 2、同一人名下的不同车牌相互更换,不包括运营车辆,只有非运营车辆才能相互更换。 3、两辆车必须是在同一个登记地,而且必须是同类型号牌。 4、需要先处理好交通事故或者违章罚款等事项,才能申请相互变更。 5、两辆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必须同时有效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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