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机动车 高速公路倒车,扣十二分,罚款200元。 2016年对逆行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1、 机动车驾驶人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行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的:《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 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