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造价鉴定有期限吗 |
释义 | 一、工程造价鉴定有期限吗 工程造价鉴定有期限,需要在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材料有什么要求 (1)诉讼状与答辩状等卷宗; (2)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3)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5)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 (6)视工程情况所必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应经双方当事人质证认可,复印件由委托人注明与原件核实无异。其它委托鉴定的送鉴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送鉴材料不具备鉴定条件或与鉴定要求不符合,或者委托鉴定的内容属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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