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呼死别人手机号属于违法行为。 呼死别人手机号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1、对电信网的功能或者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或者修改; 2、利用电信网从事窃取或者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攻击他人电信网络等电信设施; 4、危害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