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租赁物用途变更带来的潜在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租赁物用途变更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如果未经双方同意擅自使用租赁物,可能会带来潜在的违约风险。对于潜在风险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合同。 2.《物权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不动产租赁合同。 3.《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租赁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当租赁物用途变更时,租赁双方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不得采取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如发生纠纷,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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