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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丢了又急需入职怎么办
释义
    身份证丢了又急需入职,可以到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可以由家人携带户口本及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办理。 或者可以和公司商量一下,利用其他可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列于驾驶证,护照等。还可以给做户籍证明,派出所可以直接打印盖章的。 此外还可以叫家人或者自己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让派出所给出具户籍证明。当场可以得到。
    身份证有以下用处: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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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