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房产证去哪里办 |
释义 |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2、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 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 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以上是关于房产证办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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