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费用需要自费的为不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和规定不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自负指职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不足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时,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