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 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资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 (二)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三) 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四) 有些特定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当事前办理好报批核准登记手续。例如专业性的市场,开办单位要对外大量分别出租摊位,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应当事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市场登记证》,只有领了《市场登记证》方可对外招商宣传及出租,这一点也是承租人应当注意的。 (五) 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六)还要注意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一、租房违约问题 租房违约的处理如下:1、如果出租人不能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提供出租物给承租人而违约的,则需要支付本月两倍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给承租人;2、无法提供约定的出租物的,但承租人坚持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人没逾期一日,则需要向承租人支付本月租金日利率百分之五的滞纳金;3、如果出租人无法及时交出出租物是因为在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承租人组织维修的,则出租方应当支付给承租方费用,或者抵扣租金;4、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违约的,则应当按照本月租金的两倍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如果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够弥补承租方的,则出租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5、如果出租房因为出租物是非法的而导致无法出租的,则需要赔偿承租方相应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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