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
释义 |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 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 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一、合同签约主体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2、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3、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5、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二、签约主体变更之前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公司更名前以原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原来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生效的,原公司只是变更了公司名称等,按照规定原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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